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
和销售彩印软包装、多功能薄膜等产品,主要原材料石油炼化产品,同时,公司
在境外业务逐步扩大,进口采购、国际融资等国际交易日益频繁,因国际政治、
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规避经营相关原材
料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减少汇率
波动的影响,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展。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商品套期保值
(PE)期货及期权合约。
品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
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二)外汇套期保值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
的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
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
的信用交易。
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
额度。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进行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
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适时
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商品套
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
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
险:
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
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
风险。
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潜在损失。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
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其他相关产
品成本及费用等。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
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类型、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风险处理及审
查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
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
业务操作,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金
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
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决策及管理。公司
建立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中心、采购中心、审计部组成的期货交易组、
核算组和风控组,分别负责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和风险控制,
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公司实施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稳定,经验丰富,对公司的运营、产品有较
高的认知度,对市场也有较深入的研究。
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二)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
序、后续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风险可控。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订切
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
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
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认真谨慎选择合作的金
融机构;合理安排相应操作人员,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资金需
求。
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
公司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
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通过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
司相关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影响;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围绕日常经营情况,通过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的相应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建立了责任追究
机制,遵循审慎原则适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总体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