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5-01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月20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B 座 21 楼会议室。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85 人,代表股份数量 608,635,88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18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
代表股份数量 600,120,2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180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0 人,代表股
份数量 8,515,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7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78 人,代表股份数量 8,708,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9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0 人,代表股份数量 8,515,643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1378%。
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608,43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66%;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05,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6627%;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
例为2.1852%。
表决结果:赞成608,43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66%;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05,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6627%;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
例为2.1852%。
表决结果:赞成608,58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2%;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6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3839%;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
例为0.4639%。
表决结果:赞成608,43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64%;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04,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6512%;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
例为2.1967%。
表决结果:赞成608,090,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103%;反对35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581%;弃权1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16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3.7321%;反对353,4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4.0586%;弃权
例为2.2093%。
表决结果:赞成608,411,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31%;反对4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77%;弃权1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483,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192%;反对46,8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5380%;弃权
例为2.0428%。
表决结果:赞成608,412,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32%;反对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77%;弃权1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484,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307%;反对46,9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5391%;弃权
例为2.0302%。
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8,463,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17%;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2%;弃权1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8,53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0209%;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521%;弃权
例为1.82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婧雅、万芮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