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 12.99%)将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王可欣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司法
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近日收到北
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4)京 03
执 3177 号。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
份 45,000,12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9%)将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45,000,127 12.9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汉富控股持有全新好股票 45,000,127 股,占总股本的
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具体内容: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申请执行汉富控股有
限公司仲裁一案,本院现决定对被执行人质押的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全新好
请你公司于开拍当日及时关注网络司法拍卖情况,若你公司未及时关注并不影响
司法拍卖的进行。
三、本次拟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名称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 否
本次拍卖的股份数量(股) 45,000,127
占其所持股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99%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否
拍卖起始时间 2025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拍卖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 10 时(延时除外)
拍卖执行人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汉富控股
有限公司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拍卖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汉富控股持有全新好股票 45,000,127 股,占全新好总
股本 12.99%,该部分股份全部为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
将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除此之外,汉富控股未持有全新好其他
股份。
五、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王可欣签署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于
号:2023-009),汉富控股所持 45,000,127 股公司股份被拍卖不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暂不导致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汉富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讼、仲裁案件全部判决生效后,如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未得到
全额补偿、赔偿的,我公司将在上市公司实际损失产生后 10 日内以股权转让尾
款 1.59 亿人民币为上限,以现金或其他等额资产支付给全新好,作为上述诉讼、
仲裁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补偿,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
(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代汉
富控股先行垫付全新好诉讼仲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9,500 万元。因拍卖最终成交
价格等方面因素的不确定性,公司能否收回剩余诉讼补偿款存在不确定性。
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4)京 03 执 3177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