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生重大影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兰州新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
号为 (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常某某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
令撤销被告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作出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初 407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对本案管辖权
提出的异议。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并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州新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补正为“(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之二”),兰
州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公司立即停止依据 2024 年 7 月 11 日作出的《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公司不服上述
保全民事裁定,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及
(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兰州新区人民法
院(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之二保全民事裁定,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辖权异议的上诉申请。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之管辖权异议撤回的(2024)甘
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
为终审裁定。
(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传唤事由为开庭审理,应到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应到处所为第十八审判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10 月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案号为 (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判决如下:
驳回常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200 元、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均由常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
金额约为 59,224.4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5%;除此之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2024)甘 0191 民初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