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征求意见,就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
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
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吴学亮先生、吴学群先生、盛雅莉女士、
盛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魏弘女士、侯强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