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0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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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
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
 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
 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
 排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
 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要求提问
 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或股
  东代表)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提
  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 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
  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
  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表决票要求
  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
  决结果上签字。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
  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
  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四.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时    间:2025 年 3 月 31 日(周一)15:00
地    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 32 号启德大厦 8 栋会议室
召集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胡鹍辉先生或副董事长宋永波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发布的 2024 年度业绩快报,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0,167.23 万元,同比下降 15.03%;非新冠自产业务收入 166,786.99 万元,
同比增长 25.80%;非新冠自产化学发光业务收入 151,594.57 万元,同比增长
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同时,因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及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较公司 2024 年推出本次激
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
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原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无
法客观反映当前实际经营态势,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充分实现激励计划的
设计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作废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全部 1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之相关的《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次终止是公司经过反复论证与审慎研究的结果,是公司高度关注市场变
化,及时调整战略目标的具体组织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本着
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进行组织结构赋能,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
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一系列路径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
队的升级,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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