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以
下简称《准则汇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因此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变更原因和日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发布了《准则汇编》,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
了《准则解释 18 号》,其中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
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7 号》《准则汇编》《准则解释 18 号》
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
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