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0 17:07: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14:5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的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9 人,代表股份
表股份 101,669,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6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
代表股份 5,219,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9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5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5,219,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9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60,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
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190,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26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莹、崔泰元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炜冈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