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微电子”)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赛微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80 号文核准,2021 年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857,535 股,发行价格为 25.81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345,032,978.3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600,291.50 元(不含增值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33,432,686.85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天圆全验字20210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金额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192,999,801.24
(2)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1,324,046,870.71
(3)补充流动资金 686,312,922.03
(4)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126,201,250.00
财务费用净收益 41,483,790.5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1,205,924.89
注: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资金 19,299.98 万元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完成置换。
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海创微元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 12,620.13 万元继
续用于其 MEMS 中试线建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赛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海创微元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
行了相应的义务。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余额
建设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合计 - - 51,205,924.89
三、2024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原因及其情况
“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属于针对制造工艺开展的研发活
动,支持促进公司 MEMS 业务的整体发展,不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测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该事
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
艺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赛莱克斯国际”)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创微元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区怀柔科学城。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该
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恢复增加赛莱克斯国际为
“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恢复增加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99.98 万元,该金额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专审字2021001537 号”《北京赛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
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9,299.98 万元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完成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因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结项),
海创微元节余募集资金 12,620.13 万元。鉴于公司此前于 2023 年 12 月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海创微元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2024
年 5 月,公司使用 12,600 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海创微元出资,海创微元
收到出资款后,2024 年 7 月支付 2,080.00 万元中试线设备预付款。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子公司项目
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
造工艺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
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控股子公司海创微元 MEMS 中试线建设,该中试线可持续进行
与该募投项目相关工艺及业务的后续迭代研发。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 11 月海创微元将 10,100 万元转入一般户,后
续继续使用于中试线项目相关支出。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所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圆全
专审字【2025】000475 号),报告认为:赛微电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所述情况外,赛微电子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赛微电子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233,343.27 9,419.54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 集资金总额 220,335.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71%
是 否 已
截至期末累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和 超 募 变 更 项 募集资金承 调 整 后 投 资 本 年 度 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计投入金额 进 度 ( % ) (3)
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 =(2)/(1)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线建设项目(2019 年、 否 79,051.98 79,051.98 - 79,289.60 100.3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6,233.86 否 否
否 32,580.00 14,580.00 1,980.00 1,980.00 13.58 2024 年 06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制造工艺开发项目
否 71,080.00 71,080.00 7,370.48 70,435.07 99.09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否 否
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3,343.27 233,343.27 9,419.54 220,335.96 - - - -
公司 2021 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8 英寸 MEMS 国际代工线建设项目”同时为 2019 年(完成)非公开发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2019 年募集资金投资完成时已处于正常运营阶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 FAB3 已处于正常运营阶段并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持续推进产能爬坡,但发展及实现效益的节奏慢于预期); “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相关子公司
(分具体项目) 在自主开发及商业活动中同步成功积累相关工艺,MEMS 高频通信器件的相关制造工艺研发工作同步获得开展,相关制造工艺同步成功解
决,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的研发目标均已实现、已取得相关技术成果并在商业活动中进
行应用; “MEMS 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处于建设阶段;“补充流动资金”已正常实施。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MEMS 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
线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MEMS
先进封装测试研发及产线建设项目”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1 月 31 日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司赛莱克斯国际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创微元,实施地点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区怀柔科学城。
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恢复增加赛莱克斯国际为“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
的实施主体,并相应恢复增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意公司将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用于“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
施方式调整情况
即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 32,580 万元缩减为 14,580 万元, 并将变更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99.98 万元,该金额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圆全专审字2021001537 号”《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9,299.98 万元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商业活动中已成功积累相关工艺,高频通信 MEMS 器件的相关制造工艺研发工作已同步获得开展,相关制造工艺已同步获得成功解决。
于原计划投入金额。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
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因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结项),海创微元节余募集资金 12,620.13 万元。海创微元节余募集资
金将继续用于 MEMS 中试线建设。鉴于公司此前于 2023 年 12 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海创微元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2024 年 5 月,公司使用 12,600 万元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海创微元出资,海创微元收到出资款后,2024 年 7 月支付 2,080.00 万元中试线设备预付款,2024 年 11 月海创微元将 10,100
万元转入一般户,后续继续使用于中试线项目相关支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不适用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涛 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