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
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
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
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石文先。中审众环截止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723 人。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中国巨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
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决定 2024 年度
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
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18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
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情况、审计结论、专
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
计过程中重要事项及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以及专委
会关注的事项等的汇报。
(四)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