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1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
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
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