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9 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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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1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同意新设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用途,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同意将已终
止或已结项等项目的相关专户进行销户;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专户的开
立、用途调整、销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相关事项。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
可以提前偿还该借款。借款到期后,若公司与相关子公司协商一致,该款项可继
续自动续期。借款利率参考借款时点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
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本次提供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
相关事宜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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