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的外部审
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和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和香港立信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
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和国企
央企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管理严谨;项
目团队内部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其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
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
务等多领域专家,为审计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的
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
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股权投资、关联方交易、
研发支出等。立信和香港立信所能够根据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
工作,按时提交审计成果,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要求。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和香港立信在信
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对此,立信和香港立信制定了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并予以有效执行。
(四)审计质量管理
立信和香港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了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
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在内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近一年立信和香港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
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委员会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执行了相关专项工作,
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执行了相关的签证工作,
并出具了审核报告。香港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持续关联交易情况执行了相关的签
证工作,并出具了签证报告;对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阅,出具了审阅意见。
在执行审计及专项签证工作过程中,立信和香港立信制定了
详细的审计方案与时间安排,包括审计计划及风险评估、内部控
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完成阶段的评价及出具审计意见,并在审
计工作的关键节点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和香港立信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
职、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未发现其违反职业道德守则及执业规范的情形,
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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