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9 人调整为 115 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现将相关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4 名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全部拟获授股票期权,共计 41 万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9 人调整为 115 人,前述自愿放弃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
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分配给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此,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
权总量、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均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同意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永臻股份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
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