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杰庄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8 18:11: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公司”或“本公司”)独立
董事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
重要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内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杰庄,博士,香港企业家。获得香港理工大学制造工程学
学士和哲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博士后。现任高锋集团主席,第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
会委员,第七届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还担任庄士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自 2024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本
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次股东大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
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
会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
势,审慎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任
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内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1 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 5 次。本人对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关联交易的背景、
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
的判断,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相关议案
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
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
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内,在外部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场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期间,本人与外部审计师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进行了沟通,及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外部审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发布会与公司董秘、董
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定期交流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对公
司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
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中小股
东来电接听、来访接待等事项,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情况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多种形
式,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保持良好
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关联交易、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专门委员会
事前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行同业交流、优秀案例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董事履职支撑能力,
推动董事提高工作效能。强化任职培训,制定全覆盖、全周期、
滚动式培训管理计划。建立报告制度,监测资本市场热点,收集
行业最新动态及分析师观点,汇编重要政策文件及近期监管动
态,报送公司工作报告及下年工作计划,全年报送各类报告近
企业实际。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涉及相关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履职期内,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予以审核,并对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
等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履职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经理
层人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各经理层成员。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
聘任高级副总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利民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
聘任高级副总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郝立谦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
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的议案》,鉴于
曹兴信已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
求,同意解聘其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职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
为李玉焯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与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基于网络演进、设备更新及资产使用情况等
方面综合评估,并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有助于公司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
负责的态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勤
勉尽责,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杰庄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联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