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及
子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财务公司是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
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和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十一届五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张国富、顾鑫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所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正华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4 号楼 G 座 17-1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58069147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9 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
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六)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
拆借;
(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十三)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信托投资以外)
。(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资质:财务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股东情况: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6%股权,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 20%股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4%股权,北京海纳川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 5,208,893.11 万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 675,722.7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与财务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
立。
三、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提供以下
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存取自由的原则;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
的利率;
以兑付。
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
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
贷款利率;
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金融服务;
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
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年。
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
修改或解除。
四、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能够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
日常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结算、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开拓融资渠道,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和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
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