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
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董
事会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