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增持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7 18: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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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华焱先生、FERNANDO OSCAR LIU 先生承诺,
根据《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
让协议》)的条款约定自收到公司支付的第 2 笔交易价款之日起 3 个
月内,以出售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股份税后资金不低于 70%的金额
增持公司股票并自本公告日后 12 个月内不出售该等股票。
   本次增持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
露控股子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24-135)。
二、增持股票结果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条款约定,公司已按期向相关股东支付了
交易价款。截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华焱、FERNANDO OSCAR LIU 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元(包含交易费用)
        。
  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华焱、FERNANDO OSCAR LIU 将继续按照
《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约定对本次增持股票承诺自本公告日后 12
个月内不出售该等股票。
三、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股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
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自本公告日后 12 个月内不出
售该等股票。
  (二)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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