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润禾材料
股票代码:30072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 178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叶剑平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公寓**幢**单元**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俞彩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公寓**幢**单元**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 227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 225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麻金翠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街道**花园**幢**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
“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润禾材料、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润禾控股、控股股东 指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叶剑平、俞彩娟夫妇
协润投资 指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咏春投资 指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协润投资、咏春投资、麻金翠
指 润禾控股、叶剑平、俞彩娟、协润投资、咏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投资、麻金翠
润林投资 指 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指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
益变动报告书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本次权益变动 3 月 13 日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的
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叶剑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公寓**幢**单元**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俞彩娟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公寓**幢**单元**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316867559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期限:2015年4月14日至2035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17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染料、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针、纺
织品、机电设备、百货、装潢材料、水暖电器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
术的进出口,但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叶剑平(持股70%)、俞彩娟(持股30%)
(四)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3405640724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叶剑平
经营期限:2015年9月25日至2035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7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
股权结构:润林投资(持股2.04%)、叶剑平(13.79%)、俞彩娟(持股31.85%),
其余部分由公司骨干员工持有。
(五)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340564339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叶剑平
经营期限:2015年9月25日至2035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5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
股权结构:润林投资(持股1.93%)、叶剑平(92.60%),其余部分由公司骨
干员工持有
(六)麻金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街道**花园**幢**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一)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公司兼职情况 地区居留权
叶剑平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否 杭州
(二)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公司兼职情况 地区居留权
叶剑平 男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否 杭州
(三)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公司兼职情况 地区居留权
叶剑平 男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否 杭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时
间、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内容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叶剑平先生与俞彩娟女士系夫妻关
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麻金翠女士与叶剑平先生系母子关系;叶剑平与俞彩娟
夫妇是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各方成为一致行动人系投资关系和亲
属关系形成,未曾约定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也未曾制定一致行动的协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
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增持或减持计
划。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导致其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59.163 41.2422 5,259.163 40.4514
浙江润禾控股有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458.2906 11.4359 1,458.2906 11.2166
其中:无限售条
叶剑平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3.7179 8.5769 1,093.7179 8.4125
合计持有股份 361.4385 2.8344 361.4385 2.78
其中:无限售条
俞彩娟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1.0789 2.1258 271.0789 2.085
合计持有股份 834.9329 6.5475 514.2909 3.9557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07.7371 1.6291 142.7321 1.0978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79.637 0.6245 60.647 0.4665
其中:无限售条
麻金翠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8,201.1991 64.3135 7,796.5621 59.96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36.4023 53.6108 6,431.7653 49.47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7968 10.7027 1,364.7968 10.4975
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比情况以公司总股本 127,519,089 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比情况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30,011,740 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 82,011,991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6),信息披
露义务人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或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3,806,49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00%;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4-108),一致行动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4,50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2.00%。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均已届满,一致行动人宁海协润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女士自
公司股份 4,046,37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1123%。
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可转债“润禾转债”共有
第一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199,500 股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199,500 股。受上述因素影响,截至
披露义务人的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331%。其中,2025 年 3 月 12 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60.2221%;2025 年 3 月 13 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
致公司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9.9681%。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计持股比例由 64.3135%降至 59.9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减持比例 被动稀释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 比例(%)
浙江润 禾 控股 有限 公
-- -- -- -- 0.7907
司
叶剑平 -- -- -- -- 0.2193
俞彩娟 -- -- -- -- 0.0543
集中竞价交易
宁海协 润 投资 合伙 企 102.662 0.7896
业(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4.12.12-
集中竞价交易 25.005 0.1923
宁海咏 春 投资 合伙 企
业(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4.12.16-
麻金翠 集中竞价交易 18.99 0.1461 0.0120
合计 404.637 3.1123 1.2331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转增股份。
“减持比例”指减持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
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剑平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俞彩娟在公司担任副总
经理。上述两人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
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
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叶剑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俞彩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麻金翠
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14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润禾材料 股票代码 300727
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
路 178 号、浙江省杭州市
**区**公寓**幢**单元**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室、浙江省杭州市**区**
叶剑平、俞彩娟、宁海协润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公寓**幢**单元**室、浙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所 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
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麻金翠
陈乡黄山路 225 号、浙江
省宁海县**街道**花园**
幢**室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减持,因可转债转股及实施股权激励归属,股本增
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合计持股数量: 82,011,991 股
行股份比例 合计持股比例: 64.31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合计持股数量: 77,965,621 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合计持股比例: 59.9681%
例 合计变动数量: 4,046,370 股
合计变动比例: 减少 4.3454%
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13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归
及方式
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 否□ 其他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尚未实施完毕的增持或减持计划。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
续增持
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剑平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彩娟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麻金翠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