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 宝胜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4 2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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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全国设有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目前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总数超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近
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
度审计报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中航工业机电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培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蔡金良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
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
并发表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
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
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充分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要素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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