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11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已
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议室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429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1,971,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9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6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8 人,代表股份 12,602,4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57%。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8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9331%;反对 44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559%;弃权 64,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8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31%;反对 448,1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59%;弃权 64,402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257,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反对 196,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8%;弃权 65,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40,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24%;反对 196,8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8%;弃权 65,002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
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