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
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 2025 年 3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见如下: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