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黄京生)
作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
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事讨论,全部议案获得通过。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按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
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独立、公正、客观、明确地发表本人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身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不适用,
黄京生 2 2 0 0 当选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
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董事会前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经审慎考虑、讨论后对各次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针对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题,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听取公司管理层和中介机构的情况介绍,积极了解议题事项内容;就关切的重点
议题在会上向管理层进行询问,提请董事会关注,并结合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提出建设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 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对关联交易等公司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和监
督,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拟签署安徽石化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第 9 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管理协议部分条款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上述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在议题审议时重点关
注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公平性和公允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以及是否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 在公司现场工作和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的情况
会的机会,与管理层开展现场交流,学习了解公司经营业务和行业趋势。
本人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媒体报道,广泛了解投资者和券商
关于公司经营、改革发展和股东回报方面的关切和意见。
四、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