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亦不
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