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
上午9:15—下午15:0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663,473,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1.3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44,594,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8.52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份118,878,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775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4人,代表股份119,075,02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1人,代表股份118,878,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7756%。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
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结果汇总
表决意见
表决结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分类 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与会所有有表决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 权的股东
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总表决情况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黎婷婷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裕同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