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迅特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发布的《腾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号)。2025
年3月6日,公司发布《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
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
求的有关文件。
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案及相关议案。
协议》《股份转让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
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本
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
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
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