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2 2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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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存在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
陶军。根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
变化,仍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
变化,且近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董书源        周建朋               代士涛
     王一飞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王家海        宣    言
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常    亮
内核负责人签名:
                张耀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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