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科: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2 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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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5-002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徐烁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徐烁华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6,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6%。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烁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徐烁华     董事会秘书、财务     2,124,700       2.58%
          总监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 IPO 持股平台南昌飞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解散后按照持股比例过户取得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已解禁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徐烁华        不超过 216,000 股          不超过 0.26%
  注: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变。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五)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②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
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承诺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③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担任董监高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
内承诺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
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承诺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承诺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④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承诺
人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
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因减持股份或者被动稀
释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仍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
的,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烁华女士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事项;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亦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徐烁华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将督促徐烁华女士严格遵守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三)徐烁华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徐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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