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195.102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207.1629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195.1029 万股,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207.1629 万股,均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