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2 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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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15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
开。根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福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三一重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失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李强先生、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三一重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三一重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三一重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李强先生、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三一重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顺
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计划相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
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本计划等;
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李强先生、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布局风电产业链,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控制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定价系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定价
基础,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失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向文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子公司 Windvision Windfarm A doo Beograd(以下简
称“A 公司”)和 Windvision Windfarm B doo Beograd(以下简称“B 公司”)提
供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可在 A 公司和 B 公司之
间调剂使用。担保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贷款、保函(含代开保函等)、保
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 A 公司、B 公司提
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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