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4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柳
工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柳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
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柳工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
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合授课以及发放课件的方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公司控股股东代表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近况、并购重
组最新政策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
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对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重视上市公司运
作的规范性,强化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切实理解作为上市公司关键少数、核心
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培训情况报告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柳工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
人员包括:杨柏龄(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代表等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柳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公司控股股东代表等相关人员了解了最新的监管动态和监管政策,加深了对资本
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重视上市公司运作的规范
性,强化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切实理解作为上市公司关键少数、核心人员在公
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柳工的规
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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