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2 19: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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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明微电子”)拟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4,131.53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22.94%。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
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
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94%,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
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   计             46,229      46,22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8,007.79万元。本次拟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
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
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
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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