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与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3)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权责利对等以及收入和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1)专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有)在任职期间从公司领取薪酬,具体金
额和发放方式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总经理级薪酬标准执行,特殊情况授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个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贡献、
为公司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决定;非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任职期间不领取任
何薪酬。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享受任何董事薪酬,只领取高级
管理人员的相应薪酬;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由基本年薪和业
绩考核奖励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业绩考核奖励部分与公司年度经营业
绩、个人考核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发放。该薪酬中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
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
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工资或奖励性报酬。
的规定执行。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