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2025-012)
二〇二五年三月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
议案
议案内容
序号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定级方案
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增长,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
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组织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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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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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励计划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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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
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或)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6,750 股。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原则/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
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
外……/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四)派息”,鉴于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的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76 元/股作相应调整后
为 3.66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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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会议“议案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由公司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 46,75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779,571,428 股减少至 779,524,67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779,571,428 元减少至 779,524,678 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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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六: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以下制度。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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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制定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定级方案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制定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定
级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拟将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定级如下:
姓名 职务 岗位等级 月薪(元)
李晓明 董事长 27 30000
刘斌 副董事长 26 28500
李岩 董事/总经理 27 30000
石磊 董事/副总经理 27 30000
彭开盛 董事/副总经理 27 30000
董事/副总经理/
严琦 25 26000
董事会秘书
蔡志成 财务总监 24 22500
以上不包含职工福利费,且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
代扣代缴。月薪根据任职时间执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奖金分配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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