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恒义”
)44.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41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华达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
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备案事宜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过户
截至本公告日,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以
)持有的江苏恒义 4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
下简称“交易对方”
司名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已
合法取得标的资产,江苏恒义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具的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结果履行相关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过渡
期间损益安排的有关约定。
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
套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前述发行涉及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
市手续;
事项在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定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后续涉及的相关事宜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司名下,上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
有效;
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
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
《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
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
产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交付标
的资产的法律义务;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四、本
次交易的后续事项”所述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已签署的相关
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
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