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职资
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以决议方
式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王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任职资格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一致同意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