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1 19: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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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箱
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朱传钦先生、张自亮先生、
许翔先生、汤四新先生、黎永绿先生、吕大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
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研发骨
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规定,公司制定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周显茂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重庆市紫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周显茂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
股票授予协议书》;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
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
关事项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周显茂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27日14:30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联
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
公司)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三、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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