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5-1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情形。
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1 日 下午 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3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
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6 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 3
名股东,代表股份 335,853,2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5 人,代表股份 11,614,0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0%。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
曦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序号 议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案 决
序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结
号 果
提
通
案 345,961,195.00 99.5665% 1,286,878.00 0.3704% 219,300.00 0.0631%
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序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号
提
案1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
陈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