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
并主持,公司 11 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9 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 29 亿元,用于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等。授信方式:信用,融资期
限 1 年。融资利率参考 LPR,按提款时银行审批利率执行。公司实际融资时,将
结合各家银行融资成本、合作条件择优选择。
同时,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横
向调剂使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
中也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但本次授信及融资中涉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由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
权,为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二)持有或控制银行
保险机构 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 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
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和第八条“(四)本办法第六条第(二)
(三)项,以及第七条第(二)项所列关
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胡淳女士、
董事朱颖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有 3 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
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
票 7.20 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 7.2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