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1 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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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共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会议由董事长张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孙公司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开立新募集资金专
户并同意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控股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
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20.3415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
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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