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0 2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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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前述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完
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10,000 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采取邮寄或电
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
认。联系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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