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股票代码:0025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施延军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薛长煌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施雄飚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严小青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
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严小青
上市公司、金字火腿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严小青 所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字火腿股份比例减少至 5%以下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施延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021964********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姓名 薛长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5251972********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姓名 施雄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021959********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姓名 严小青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021960********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施延军为公司 5%以上股东,施雄飚系施延军之兄,薛长煌与施延军系连
襟关系,严小青系施雄飚之配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施
雄飚、薛长煌和严小青为施延军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金字火腿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方
式主动减持股份比例至 4.99999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序 股东
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13,439,967 9.370448 60,530,627 4.99999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如下:
股东 权益变动数量 均价 变动数量占总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方式
名称 (股) (元/股 ) 股本比例(%)
施延军 2024/3/14 大宗交易 3,000,000 4.40 0.247808
大宗交易 3,630,700 4.63 0.299906
集中竞价 2,100,000 5.28 0.173466
施雄飚 2024/3/14 大宗交易 10,000,000 4.40 0.826027
薛长煌
合计 52,909,340 - 4.37045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
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数占其持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股)
有比例(%)
施延军 59,376,527 4.904662 41,000,000 69.050856
施雄飚 93,300 0.007707 0 0.000000
薛长煌 0 0.000000 0 0.000000
严小青 1,060,800 0.087625 0 0.000000
合计 60,530,627 4.999993 41,000,000 67.73430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金字火腿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薛长煌、施雄飚、严小青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施延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薛长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施雄飚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严小青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联系电话:0579-82262717
(本页无正文,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施延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薛长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施雄飚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严小青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
上市公司名称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1000 号
股票简称 金字火腿 股票代码 002515
信息披露义务 施延军、薛长煌、施雄飚、 信息披露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兰溪街
人名称 严小青 务人注册地 881 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13,439,967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9.37044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52,909,340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4.370454%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60,530,627 股 持股比例:4.999993%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2025 年 3 月 7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附表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
人是否拟于未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来 12 个月内
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此页无正文,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施延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薛长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施雄飚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严小青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