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 火炬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0 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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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蔡劲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鉴于时间紧迫,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间。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稳定和吸引核心团队人
员,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张子山、陈立富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董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张子山、陈立富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董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
整;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五)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张子山、陈立富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董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经讨论决定,公司将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会议时间、地点及其
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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