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 2025-00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涉案的金额:根据(2019)京 0102 民初 24262 号民事判决书,本案涉及金
额为本金 500 万元及 2003 年 1 月 1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次诉讼事
项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木公司”)诉本
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原告润木公司起诉公司
在抽逃出资 2,970 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由
(2019)京 0102 民初 24262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详
见公司发布的《宁波富邦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3-024 号临时公告)。
部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 46,8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公告费 200 元均
由原告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负担(已交纳)。具体判决结果详见公司发布的
《宁波富邦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17 号临时公告)。
上诉状。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宁波富邦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公告》
(2024-021 号临时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民终 12566 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46,800 元,由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