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公告编号:2025-012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
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事刘欣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因工作原
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94,384,821 99.3650 3,107,100 0.5194 691,214 0.115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诗海、李连文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