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
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
人的股票简称为“弘景光电”,股票代码为“301479”。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88.6667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
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
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
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8.299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弘景光电
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员工资管
计划”)。弘景光电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8.5441万股,占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57%。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8.5441万股,约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5.57%,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9.7558万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数量为405.1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00%。
根据《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582.68465倍,高
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2.9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4483907%,有效申购倍数为6,079.62214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3月6日(T+2日)结束。具
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
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弘景光电员工资
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8.544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57%。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8.544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57%。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9.7558万股将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5年2月26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
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
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者名称 类型 (股) (元)
申万宏源弘景光电员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885,441 37,099,977.90 12个月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797,789股,约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0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8,213股,包销金额为1,182,124.70元。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18%。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
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192.55万元,其中:
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友好协商确定,保荐费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注:以上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如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
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北塔7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33089882、0755-33089884
发行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