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1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80 元/股(含)的条件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448.28 万股
(含)~6,896.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1.00%(按最高回购价格
测算)。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
股份。
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出具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承诺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36,0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股票回购金额上限的 90%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
超过 36 个月,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公司将根据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次日予以披露,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