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充分审查了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
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预沟通,对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
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
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建议。
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