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北京经纬恒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800
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75.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10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
达标,其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1,84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应由公
司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75.00 元/股。综上,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6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4)。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并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5)。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
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离职、辞退、劳
动合同期满等原因,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
和”。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7 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因此,上述 7 人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
定,对上述 7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
求的规定,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实施,
绩效考核标准遵循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
执行,考核结果分为 A、B+、B、C、D 五类。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为 A
或 B+”,“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0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未达标,因此,上述 10 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对上
述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17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 8,640 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390%,占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19,976,000 股的 0.0072%。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
申请,预计相关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更前 变动数 变更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0,386,629 -8,640 40,377,98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589,371 0 79,589,371
股份合计 119,976,000 -8,640 119,967,360
注:(1)上表中变更前的股本结构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公司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3 月 6 日)填列。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认购协议》的安排,不存
在损害公司、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涉及的对象、数量以及本
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注销完成时间、信息披露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