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 1572 号文核准,公司 2021 年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1,851,26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资金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315.53 万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53,710.05 万元,2024 年使用人民币 9,605.48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总计人民币 11,575.50 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
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716.29 万元及扣除注销账
户转出的余额人民币 17.94 万元)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加: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716.29
项目 金额
减:投资项目累计使用 163,315.53
减: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17.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鹏智瑞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南宁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
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央商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初
公司名称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金投资项目 户开户行 始存入金额
招商银行股
广东东鹏饮 华南生产基 份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 深圳中央商
务支行
招商银行股
重庆东鹏维 重庆西彭生
份有限公司
他命饮料有 产基地建设 123911981010955 已销户 33,996.10 - 注2
深圳中央商
限公司 项目
务支行
中国建设银
南宁东鹏食 南宁生产基
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250000
品饮料有限 地二期建设 已销户 15,000.00 - 注3
公司深圳东 2810
公司 项目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东鹏饮料(集 营 销 网 络 升
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250000
团)股份有限 级 及 品 牌 推 已销户 37,091.07 - 注4
公司深圳东 2805
公司 广项目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东鹏饮料(集 集 团 信 息 化
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250000
团)股份有限 升 级 建 设 项 已销户 5,309.18 - 注5
公司深圳东 2806
公司 目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深圳鹏智瑞 鹏讯云商信
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250000
数字营销有 息化升级建 已销户 2,212.04 - 注6
公司深圳东 2809
限公司 设项目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广东东鹏饮 研发中心建 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250000
已销户 3,147.00 - 注7
料有限公司 设项目 公司深圳东 2807
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
广州市东鹏
研发中心建 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250000
食品饮料有 活期存款 - 124.76 注7
设项目 公司深圳东 3954
限公司
门支行
招商银行股
东鹏饮料(集
总部大楼建 份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 755919631410966 活期存款 20,640.35 11,450.74
设项目 深圳中央商
公司
务支行
中国建设银
补充流动资
广东东鹏饮 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250000
金及偿还银 已销户 8,889.27 - 注8
料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东 2808
行借款项目
门支行
合计 173,192.68 11,575.50
注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办理了销户。
注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办理了销户。
注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4 年 11 月
注 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3 月
注 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办理了销户。
注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办理了销户。
注 7: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
鹏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基地”)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基地”) ,华南基地对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办理了销户,账面余额人民币 1,941.95 万元已全额转入增城基地对应
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8: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1 年 12 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8,894,512.40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
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775 号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787.57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集团信息化
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资金人民币 17.94 万元已转出并办
理了销户,其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
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已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的产品本金
和收益已全部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剩
余投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实际使用 本年度实 年末剩余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状态
号 金额 际收益 投资份额
招商证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2024 年 1 月
券股份
有限公
障型收益凭证 年 4 月 25 日
司
招商证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2024 年 5 月
券股份
有限公
障型收益凭证 年 12 月 25 日
司
合计 21,000.00 198.00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 2023 年度发生变更,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
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变。上述变更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公司 2024 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5)第 E00387 号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
东鹏饮料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东鹏饮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东鹏饮料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192.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05.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315.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年末 截至年末累 截至年末投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年末
募集资金 承诺投入 本年度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行性是
更项目,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金额 投入金 与承诺投入 (4)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含部分变 资总额 金额(2)
总额 (1) 额 金额的差(3) (4)=(2)/(1) 态日期 (注 4) 效益 重大变
更(如有) (注 2) (注 3)
(注 1)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46,907.67 46,907.67 46,907.67 - 47,114.68 207.01 100.00 2022 年 9 月 26,429.87 注5 否
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
否 33,996.10 33,996.10 33,996.10 - 34,164.38 168.28 100.00 2022 年 8 月 16,762.18 注5 否
项目
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3,878.52 15,156.43 156.43 100.00 2025 年 6 月 注6 注6 否
项目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7,091.07 37,091.07 37,091.07 - 37,157.88 66.81 100.00 2022 年 3 月 否
广项目 注7 注7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309.18 5,309.18 5,309.18 576.70 5,416.56 107.38 100.00 2024 年 6 月 否
目 注8 注8
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212.04 2,212.04 2,212.04 - 2,220.17 8.13 100.00 2023 年 4 月 否
设项目 注8 注8
实施主体
由华南基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47.00 3,147.00 3,147.00 1,819.11 3,109.61 (37.39) 98.81 2025 年 9 月 否
地变更为 注9 注9
增城基地
不适用 不适用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否 20,640.35 20,640.35 20,640.35 3,331.15 10,086.55 (10,553.80) 48.87 2025 年 6 月 否
注 10 注 1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否 8,889.27 8,889.27 8,889.27 - 8,889.27 - 100.00 不适用
行借款项目
合计 173,192.68 173,192.68 173,192.68 9,605.48 163,315.53 (9,877.15)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投入有效性和经济性,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实行了审慎的投资策略,公司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 ,将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调整至 2025 年 6 月和 2025 年 9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787.57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78,787.5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1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际投入金额累计人民币 21,000 万元,实际
收回本金金额累计人民币 21,000 万元,收回投资收益金额人民币 198.00 万元,用于投资的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如期归
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剩余投资份额。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
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资金人民币 17.94 万元已转出并办理了销户,其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
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 “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注 3: “截至年末投资进度”的计算口径中(2)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的金额。
注 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生产设备于以前年度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该等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该等项目按照项目净利润核算其本年度实现的实际效
益。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4 年度净利润已达到公司用以计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时对应预计的 2024
年度净利润。
注 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部分生产设备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剩余工程持续投入建设中。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将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南宁生产
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尚处于持续投入建设阶段并未完全投入使用,因此未能
核算其实际效益。
注 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已完成投入。该项目用于完善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为营销人员提供稳定的办公环境以提升其服务质量,加强渠
道建设并加大产品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收益。
注 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因上述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上述项目实际收益。
注 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该项目以公司现有的研发管理中心为基础,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组建软硬件水平高、研发环境规范的
研发中心,研究、储备关于饮料行业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配方等方面的技术,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9 月。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收益。
注 1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该项目拟投资新建总部大楼,扩大公司办公面积,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形象,
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
目实际收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年末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年末实 截至年末投资进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 计划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度(%)(3)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总额 额 金额(2) (3)=(2)/(1)
(1)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建设中,预计于 2025
(增城基 (华南基 年 9 月完成投资
地) 地)
为提升公司对分布式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公司调整分布式业务结构,将“增城基地”作为研发中心相关业务
的管理平台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
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南基地”变更为“增城基地”。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投入有效性和经济性,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实行了审慎的投资策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 年 9 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